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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应当缴纳的各项费用
来源:知识产权须知 时间:2007-05-04
(一)委托代理时,申请人需要交纳代理费和官费。  
(二)代理费数额依据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由申请人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三)官费是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费用。首笔官费包括申请费和发明申请审查费,数额(人民币)为: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 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四)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
(五)要获得并保持专利,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后的若干年内向专利局交纳专利年费等费用。
(六)某些费用(申请费、发明申请审查费、发明申请维持费、复审费和授 权后三年的年费五项)对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实行减缓。申请人为单位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70%,申请人为个人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85%。

   ※为了避免漏交错交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申请人最好委托本公司向专利局代缴各种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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