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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常识
来源:知识产权须知 时间:2007-05-04
一、什么商标可以申请注册? 
  我国《商标法》规定四种类型的商标可以注册: 
  商品商标 服务商标 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二、哪些形态的文字、图形标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三、申请商标注册应准备哪些文件、资料? 
  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工商企业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印章。 
  其他单位和组织应携带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和印章。 
  有上述资料即可委托我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各项代理事宜。 


四、本公司可以为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供以下服务 
  代理国内外商标注册、转让、变更、续展、补证申请; 
  办理商标查询; 
  代理商标侵权违法案件投诉和诉讼; 
  代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报; 
  商标起名、商标设计、包装设计、平面广告设计; 
  帮助注册人进行商标战略策划,开展商标法律知识咨询、培训。 

五、为什么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要按商品服务分类进行? 
  我国使用的是国际上通用的商品和服务分类形式,商品34类,服务11类,共45类。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照商品服务分类,在不同类别上分别提出注册申请。这样,既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不正当扩大,又有利于商标审查人员的核准,同时对商标专用权也进行了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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