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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商局接受企业申请著名商标认定
来源:专利新闻 时间:2008-04-01
  30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为支持我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省工商局已启动海南省著名商标申请认定工作。企业申请省著名商标时间为4月1日至5月31日。

   省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省确认的著名商标有158个,正常情况下,著名商标每年申请认定一次,有效期为3年。今年我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将对一些行业进行政策性的倾斜。目前,省工商局已完成对全省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的资源、注册、使用、保护等方面的调查研究。今年,工商部门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民、农业企业、农垦企业积极申请认定,并将予以一些政策性的照顾。为了鼓励我省企业创立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省政府对创立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据介绍,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企业,需要具备4个条件:一是该商标注册后使用已满3年且商标权属无争议;二是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优良稳定,消费者反映良好,投诉率低;三是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近3年的营销额、盈利水平、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并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四是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区域,或者提供服务范围及其广告覆盖地域较广,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认知度。

   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的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和注册商标图样、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合法资格证明复印件,以及证明符合以上4个条件的相关材料。(海南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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